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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诈勒索的四要素是什么以及敲诈勒索案件的立案标准

日期:2023-10-02 23:18

敲诈勒索犯罪是众所周知的犯罪行为。在传统的勒索案件中,犯罪者控制受害人,然后威胁受害人的生命。要求目标提供其财产;或者行为人利用其私人事务作为威胁,迫使受害人交出财产。

那么,法律上的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? 《刑法》第274条规定,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重复敲诈勒索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
我们先从概念分析开始。在法律上,敲诈勒索的含义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受害人进行恐吓、胁迫,从而使受害人产生恐惧感,然后根据这种恐惧感进行惩罚。财物,致使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。

敲诈勒索罪的四个要件是:主体是一般主体,主观要件是故意,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这里的行为人意图占有合法财产,例如合法债务,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
比如,A借给B 100万元,B是老人,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钱。为了让B还钱,A对其进行了非法拘留,并使用了一些轻微的胁迫手段。那么A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,但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。

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,共有两种:公私财产所有权、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利。与敲诈勒索罪类似,抢劫罪也有两个犯罪对象,但两种犯罪又有区别。还有一种勒索罪:其他权利。例如,在一些勒索案件中,犯罪者会利用受害者的隐私作为敲诈勒索的对象。在本案中,行为人侵犯了隐私权。但抢劫罪所侵害的客体只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,而没有其他权利。

此外,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的侵害程度不同。两种犯罪对财产权的侵犯程度相同。就人身权(或其他权利)而言,抢劫罪对人身权的侵害程度更大。有时会造成重伤、死亡等严重后果;但如果勒索者侵犯了个人权利,其侵权后果并不会太严重。

同时,这也是为什么抢劫罪有“致人重伤、死亡”的加重情节,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量刑因素是涉案金额,因为如果在敲诈勒索的过程中, ,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,则行为人同时犯有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(故意杀人罪),而不是像抢劫一样以一罪论处。勒索行为不会对人身造成过度伤害。一旦超过轻微伤害限度,就需要单独作为犯罪处理。

最后是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。该犯罪通常的行为模式是,行为人采用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等手段,使受害人感到恐惧,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。这也是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键点。抢劫罪的重点是伤害,而敲诈勒索罪的重点是威胁。判断是伤害还是勒索,还是要看伤害程度。

另外,还需要注意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。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货币的对象不同。在敲诈勒索罪中,敲诈勒索的对象和敲诈勒索的对象是相同的,而在绑架罪中,被绑架人和被索要钱财的人的道德目标并不统一。一般是被绑架的亲友要钱。

我们可以看一个例子。此前,A无意中掌握了B的商业信息,并以此为借口向B索要20万元。然而,令A没有想到的是,B公司已经改变了与该商业信息相关的事项。现在勒索事变了,所以B就忽略了A。

A得知自己的恋情曝光后,又想出办法,将B绑在自家车库里,然后逼迫他给家人打电话要钱。然而,中间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。 B的妻儿觊觎家产已久,并不关心B的生死,因此没有按照A的要求提供金钱。

A得知后改变了主意,拿刀指着B说:“你现在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给我,否则你就有生命危险了。”为了让B害怕,他还砍掉了B的一只手臂,直接造成了他的重伤。 B也是个大丈夫,喊道:“不要钱,你要命!”最终,A为了泄愤,杀了B。在搜查过程中,他无意中从B的身上发现了一件价值20万元的奢侈品,于是他将其拿走了。 。

本案中,A首先犯有敲诈勒索罪,其行为达到了未遂的结果;其次,A实施绑架罪,也是由于B的妻子、孩子等意外因素而未遂;最后,A首先犯了抢劫罪,既遂并造成严重伤害(注意,抢劫罪并不要求行为人盗窃财物并造成人身伤害),然后再犯故意杀人罪。谋杀案发生后,他还被指控犯有盗窃罪。

虽然现实中我们几乎不可能遇到如此复杂的案件,但犯罪的转化是可能的。判断这个罪、那个罪的最好方法就是抓住其核心——四个要件(主体、客体、主观方面、客观方面)。敲诈勒索罪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犯罪。这种犯罪行为虽然不会对人们的人身安全造成太大的危害,但对人们来说也是一种威胁。因此《刑法》对此类违法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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